致中兴商业有限公司一封信
时间:2018/1/14 0:19:18 来源:我爱写信
一 封信作 文网为 大家 提供致中兴商业有限公司一封信
刘芝旭总裁:
您好!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向你拜个年并祝新年快乐、身体健康!获悉,家斌生前保卫部的同志代表公司领导来家里慰问,表示感谢!
今天以沉痛的心情,再次反映下我们的诉求。家斌离开我们将近整14年了!14年前,家斌用生命换给我们父母生活的待遇及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但我们始终没有得到!
这些年我们不间断的以口头及书面材料的方式,将国家的政策文件送到你们主管人事、保卫等部门领导的手里。要求解决我们烈属应享有的(劳动部门)职工因工死亡和定期抚恤(民政部门)待遇的要求,但却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家斌牺牲后,你们作为向政府等部门申报烈士遗属相关待遇的唯一主体单位,既没有向劳动部门申报职工因工死亡认定和职工因工死亡待遇,也没有向民政部门申报革命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待遇。直至今日,市、区民政和劳动部门也没接到你们中兴书面请示享有烈属定期抚恤和职工因工死亡待遇的报告。
而在当时,我们因原工作单位被拍卖抵债,均遭遇减员下岗,其母亲从1996年下岗,至今每年自费缴纳大额医保,这一困难情况,你们在给市区民政部门的报告中表示知晓的。同时你们曾通过相关渠道,派人到我原工作单位进行调查,并邀请我原单位经理及人事处长到中兴,具体了解我们当时的实际生活困难情况并想出具证明材料。可了解后,当时的情况比我们说的还要严重。就不让出具证明材料。这些都是事实呀!可是了解完又能怎么样呢?你们又以中兴想给解决而不掌握政策为由、上市公司在财务上没有这些科目等理由,把我们推给了政府。让政府出具相关可以参考文件就给我们解决。我们把政府关于烈属及职工因工死亡享有的相关待遇文件给你们后,你们又以不符合现有的政策及文件,不给予解决。难道这就是想解决的办法吗?难道这就是十四年来解决的问题吗?难道就是你们自己口头上和书面上所写所说企业都尽最大的努力帮助解决的结果吗?
请问刘总:家斌走了将近十四年了,除了每年春节,家斌生前保卫部的领导代表中兴领导来家慰问以外,还给我们解决了什么困难?我们是有血有肉的,我们十四年来不间断提出应该享有的待遇,你们却屡屡以各种理由不给我们解决,就连家斌14年的墓地管理费5110元到现在都不给支付。真是如你在批示中所说的:“如果信中情况属实,应认真加以解决,如果信中反映有出路,也请认真形成书面答复材料”、“如有新的政策,均可按上线对待”等,但我们均没有感受到你批示的重要性。
再问下刘总:这十四年来,我们家属除了要求这些应该享有国家政策以内待遇的夙愿外,还要求过其他的吗?反而,你们又解决什么呢?中兴承认因为当时并不掌握对烈属应该享有哪些相关政策,我们可以理解!但作为烈士生前所在的企业,中兴的这种“不掌握政策”的说法并不能摘除,推卸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正是当时没有尽到相应责任和义务,才导致了我们没有享受到相关的待遇。
找到你们相关领导时,你们又恶语伤人、自责谩骂“我们没有什么责任和义务、不是应该应份给你们解决待遇”、“你们愿意上哪告就告去,顶大天是政府给我们个压力,你越告,我们就越不给解决!”、“你不给沈阳市委书记曾维写信了吗?你找书记去呀!”你们为什么这么伤害我们呀!难道这些都是您所写重要批示结果吗?
我们找中兴,并不是为了找后账。14年前,家斌把生命献给了中兴,这是多少钱都无法弥补的。换成是你的孩子,你会怎么想,你也是人父。你也是从小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茁壮成长的。你也在政府部门任过职,从市商业局副局长到今天当上全国人大代表,你管理的团队是熟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请问作为家斌生前所在的单位,你们不向政府部门申报袁家斌的事迹,政府就能批准为革命烈士吗?家斌能成为烈士,我们家属感谢你。但是你们在当时既没有向劳动部门申报职工因工死亡认定和职工因工死亡待遇,也没有向民政部门申请革命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待遇的意见,政府能批准吗?这个道理你应该知道的。
家斌用生命给我们父母换来的待遇,也绝对不容许被轻易剥夺,我们也会坚决、坚持维护我儿子用生命换给我们父母俩应得的待遇!也请你们不要再拿各种借口搪塞、敷衍我们,制造、激化矛盾,也请刘总能妥善处理我们的诉求!
此致
袁家斌父亲 袁顺明
母亲 张玉梅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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